1982年创刊| ISSN 1008-3847| CN 44-1202/S
稿件系统登录

本期杂志

办刊方针

面向生产,而向基层,面向农村;
以普及为主,兼顾提高;
以实用为主,兼顾基础理论;
立足广东,流通全国,走向世界。
养禽与禽病防治 2018年12期 - 29 -

制备禽流感灭活疫苗的质量控制

李永红
肖永珍
摘要: 为切实做好2018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,农业部组织制订了“2018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”,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免疫动物种类和区域明确要求为:对全国所有鸡、水禽(鸭、鹅)、人工饲养的鹌鹑和鸽子等,进行 H5亚型和 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。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的家禽、进口国(地区)明确要求不得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,有关企业报省级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后,可以不实施免疫。强制免疫的疫苗为:经国家批准使用的“重组禽流感病毒(H5+H7)二价灭活疫苗(H5N1 Re-8株+H7N9 H7-Re1株)”(简称“H5+H7二价灭活疫苗”),疫苗产品具体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“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”平台“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”中查询。